皮革厂制革废水处理

来源:建树环保 2020-10-27 10:50:26 2458

  在日常生活中,包包、皮鞋、皮衣、皮沙发等等皮革制品无处不在。近年来皮革行业迅猛发展,与此同时制革废水的排放量也逐渐成为重要的工业污染源之一。

  皮革制革一般包括准备、鞣制和整理三大阶段。在鞣前准备工段,污水主要来源于水洗、浸水、脱毛、浸灰、脱灰、软化、脱脂;主要污染物包含有机废物、无机废物及有机化合物。鞣制工段中废水主要来自水洗、浸酸、鞣制;主要污染物为无机盐、重金属铬。整理工段废水主要来自水洗、挤水、染色、加脂及除尘污水等,污染物有染料、油脂及有机化合物。因此制革废水具有水量大、水质水量波动大、污染负荷高、碱度大、色度高、悬浮物含量高、可生化性较好等特点,并具有一定毒性。

  含硫废水:指制革工艺中采用灰碱法脱毛是产生的浸灰废液及相应的水洗工序废水;

  脱脂废水:指在制革及毛皮加工脱脂工序中,采用表面活性剂对生皮油脂进行处理所形成的废液及相应的水洗工序废水。

  含铬废水:指在铬鞣及铬复鞣工序中产生的废铬液及相应的水洗工序废水。

  综合废水:指制革及皮毛加工企业或集中加工区产生的与生产直接或间接的排往综合废水处理工程内的各种废水的统称(如生产工艺废水、厂区生活污水)

  制革废水排放标准

  2014年3月,环保部发布《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6-2013)。本标准为制革行业首次的污染控制标准,标准规定制革及毛皮加工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关规定,被人们称为“皮革行业史上最严标准”。

  2017年9月,环境保护部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制革工业》(HJ 859.1—2017),指导和规范制革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

  制革污水常用处理方法

  废水处理的基本方法,就是采用各种技术手段,将污废水中所含的污染物质分离去除、回收利用,或将其转化为无害物质,使水得到净化。

  处理污水的方法很多,一般可归纳为四大类,即生物处理法,物理处理法,化学处理法及自然处理法。

  1.生物处理法

  通过微生物的代谢作用,使废水中呈溶液、胶体以及微细悬浮状态的有机污染物,转化为稳定、无害的物质的废水处理法。根据作用微生物的不同,生物处理法又可分为需氧生物处理和厌氧生物处理两种类型。

  废水生物处理广泛使用的是需氧生物处理法,按其工艺方式的不同,需氧生物处理法又分为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两类。活性污泥法本身就是一种处理单元,它有多种运行方式。生物膜法的处理设备有生物滤池、生物转盘、生物接触氧化池以及生物流化床等。生物氧化塘法又称自然生物处理法。厌氧生物处理法,又名生物还原处理法,主要用于处理高浓度有机废水和污泥。

  2.物理处理法

  通过物理作用分离、回收废水中不溶解的悬浮状态污染物(包括油膜和油珠)的方法,可分为重力分离法、离心分离法和筛滤截留法等。属于重力分离法的处理单元有沉淀、上浮(气浮)等,相应使用的处理设备是沉砂池、沉淀池、隔油池、气浮池及其附属装置等;离心分离法本身就是一种处理单元,使用的处理装置有离心分离机和水旋分离器等;筛滤截留法有栅筛截留和过滤两种处理单元,前者使用的处理设备是格栅、筛网,而后者使用的是砂滤池和微孔滤机等。以热交换原理为基础的处理方法也属于物理处理法,其处理单元有蒸发、结晶等。

  3.化学处理法

  通过化学反应作用来分离、去除废水中呈溶解、胶体状态的污染物或将其转化为无害物质的废水处理法。在化学处理法中,以投加药剂产生化学反应为基础的处理单元是:混凝、中和、氧化还原等;而以传质作用为基础的处理单元则有:萃取、汽提、吹脱、吸附、离子交换以及电渗析和反渗透等。后两种处理单元又合称为膜分离技术。其中运用传质作用的处理单元既具有化学作用,又有与之相关的物理作用,所以也可从化学处理法中分出来,成为另一类处理方法,称为物理化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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