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发文涉VOCs排放及涉颗粒物排放两大类共905家企业 重点排污企业错峰生产

来源:建树环保 2018-12-20 16:24:19 4147

  涉VOCs废气排放企业和涉颗粒物排放企业,现在进入错峰生产模式。12月18日,从东莞市大气办了解到,《东莞市实施重点排污企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已正式印发实施,今年底至明年1月31日,本市将对涉VOCs排放及涉颗粒物排放两大类共905家企业实施差别化错峰生产,有针对性削减近期主要污染物峰值,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PM2.5及臭氧的平均浓度居高不下

  据介绍,纳入错峰生产的企业,主要包括涉VOCs排放企业和涉颗粒物排放企业两大类,涉及家具制造、制鞋、金属表面涂装、火电、造纸、陶瓷、玻璃、印染等八大行业的企业。

  12月18日,市大气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至11月,影响大气空气质量的六项污染物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10、一氧化碳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值。但PM2.5及臭氧的平均浓度居高不下,分别达到36微克/立方米、173微克/立方米,距离国家二级标准值还有较大的差距。特别是11月份,本市PM2.5平均浓度高达46微克/立方米,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更大,容易引发严重的呼吸系统疾病。

  目前,本市工业特别是传统制造、加工业对大气污染物的总体贡献仍占有很大比例。特别是家具制造、制鞋企业产生的VOCs废气,火电、造纸行业使用锅炉产生的颗粒物、含硫化合物,在环境中的相互化学反应,导致PM2.5、PM10、臭氧的浓度长期处于较高水平。“对这两类企业实施错峰生产,虽然是无奈之举,但也是形势所迫。”市大气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冬天空气干燥、温度低,更不利于污染物扩散,会出现种种不利因素。“实施错峰生产等措施,才有利于减少污染物,有效改善空气质量。”

  两大行业企业分时段错峰生产

  《方案》对企业错峰生产提出了明确的指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行业、分时段”错峰生产。

  其中,对于火电、造纸、陶瓷、玻璃、印染等排放涉颗粒物的企业,从即日起至12月底限产50%。在有可能发生2天以上轻度或以上污染的一级警戒天气,这类企业应该停产检修。而未完成燃煤锅炉、生物质燃料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的企业,从现在起至明年1月31日,需要实施停产检修。而家具制造、制鞋、金属表面涂装等重点VOCs行业的企业,每天10时至16时臭氧峰值时段,应该自觉停止VOCs排放工序的生产。

  12月18日,市大气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前期摸底和排查,目前将全市905家重点排污企业纳入错峰生产名单,主要涉及大岭山、东城、高埗、厚街、虎门、寮步、南城、石碣、万江、长安等10个镇街。其中厚街涉及企业最多,达247家,九成以上是家具制造和制鞋企业。南城最少,只有15家,主要是金属表面涂装企业和制鞋企业。

  根据《方案》,各镇街对照名单,对辖区内重点排污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并与错峰生产企业签订落实限产停产措施的《承诺书》,督促企业按照要求严格认真落实。在一级警戒天气期间,将根据错峰生产计划,采取停止或限制工业用电、用水等措施确保错峰生产落实到位。

  督促措施

  落实错峰生产不得力将被追责

  12月18日,市大气办有关负责人还表示,东莞实施重点排污企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不搞“一刀切”,在日常工作还要注意“两步走”措施,督促企业自觉“三配合”错峰生产,真正有效削减VOCs及颗粒物排放量。

  一方面,在家具制造、制鞋、橡胶与塑料、印刷、电子元件制造、人造板制造、金属表面涂装、造纸、陶瓷、玻璃、纺织印染、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将推动清洁生产审核,减少污染物排放,引导企业积极使用清洁能源,采用环保工序。另一方面,推动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排污企业,积极分批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搭建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市经信局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技术监测,做好错峰生产监测技术支撑,引导企业有序错峰生产。

  市大气办将通过督查、暗访、用能监控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错峰生产措施。对摸排工作不细致、属地管理不到位、执行限停产不得力的行为,将坚决予以曝光、通报,情节严重的,由市大气办提请市政府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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