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与修改建议

来源:建树环保 2019-10-07 11:55:32 3201

  分析《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后发现,其中多数控制限值严于发达国家,个别控制限值在技术上不可实现或超出检测极限。现有标准的部分指标不具备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可行性,同时也不具备可执行。建议根据不同自然环境的背景值,修订排放标准,促进电镀企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2017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了新时代,中国的经济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基本特征是中国经济从快速增长的阶段转变为高质量发展的阶段。"促进高质量、"加快指标体系的形成、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估、建立和完善制度环境促进高质量的发展"的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标准既要注重先进性,更要注重科学性和可行性,避免与实际情况脱节的要求或规定。

  作为制造业的基础工艺之一,电镀的高端技术和现代产业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航空航天,电子通讯计算机,武器装备,石油化工,造船,机械及五金工具在使用广泛。这个过程有助于改善腐蚀产物,耐磨性和装饰性能,从而显著增加附加值的产品,通常用于制备了一些重要的机械部件和电子部件,如火箭燃烧室,飞机起落架,枪管,高密度集成电路。因此,电镀工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后,大量国外厂商进入长三角、珠三角、渤海湾等地区,我国电镀业发展迅速。目前,我国已成为电镀大国。但是,电镀过程中会用到大量的酸、碱、重金属离子甚至氰化物,它们会溶解在水中。电镀废水直接排放会造成严重的水污染。为了减少电镀废水对环境的污染,世界各国都制定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2008年颁布的《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对促进环境保护,引导电镀行业向环境友好方向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然而,在贯彻执行该标准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不科学和可执行性不强的问题,不仅影响了环境保护政策的落实,而且阻碍了工业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升级换代。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实践经验的累积,及时修订这一标准是当前全面提升我国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推动电镀企业向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

  1《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简介

  GB 21900-2008适用于电镀企业,企业与电镀设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电镀大气污染物做了原则规定。它不仅利用现有电镀企业和大气污染物的管理,环境影响的水污染物排放量,并用于电镀设施建设项目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保验收。

  GB21900/2008中规定的水污染物浓度限值适用于企业对环境水体的排放行为。当企业将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城市排水系统时,总铬、六价铬、总镍、总Cd、总银、总铅和总汞应在标准中规定的监测位置进行相应的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由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根据其污水处理能力商定或实施,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同时,城市污水处理厂应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应的排放标准。

  1.1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GB 21900-2008规定了21项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包括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镉、总银、总铜、总锌、总铅、总汞、总铁、总铝、9种非金属污染物pH、COD(化学需氧量)、总氰化物。,总磷,总氮。氨氮、氟化物、悬浮物、石油类,加上用水控制限值。

  表1、表2和表3作为GB 21900 2008年的标准,将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制分为三类:(I)在实施标准之日,表1规定的限制在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实施;(2)对于新企业,实施表2规定的限制;(三)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土地开发密度高、环境承载力开始减弱、环境容量小、生态环境脆弱、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需要特别保护的地区实施表三规定的限额。显然,表1是对老企业的过渡性规定,其对水污染物排放限制的要求很低,不再适用。表2是目前所有企业必须实施的标准,表3是特定地区最严格的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的限值最低。

  1.2电镀水中污染物监测要求

  GB 21900/2008号规定,企业排放废水的取样,应当按照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测地点监测和实施的污染物类型进行。如果有废水处理设施,则应在该设施之后对其进行监测。污染物排放监测位置应设置永久性排放港标志。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原第28号法令)的规定,新建的设施应当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控制设备,并与环境保护部门的监测中心连接,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企业污染物排放监测的频率和采样时间,按照国家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执行。根据有关法律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局第39号法令),企业应监测排放状况,并保留原始监测记录。此外,GB 21900/2008还列出了确定企业排放污染物浓度的方法。

  主要的问题是存在的电流标准

  2.1大多数控制限值比发达国家更严格。

  从表1可以看出,中国大部分金属污染物的控制范围比美国、英国和意大利等发达国家要严格得多。

  例如,美国标准镍离子发射限值是3.95毫克/ L ,比GB高得多21900-2008 0.1 mg / L的预定的 “表2” 0.5毫克/升,以及 “表3” 规定。镍金属污染物镉和铅的限制中国的“特别排放”甚至超过了所有发达国家。可以说,中国是最高标准GB 21900-2008世界金属污染控制一个。

  此外,gb 21900-2008规定的个体电镀废水中金属污染物的控制限值比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的更为严格。如电镀废水中总铜的现行排放限值为0.5mg/L,饮用水中铜的控制限值为1mg/L,可见gb 21900-2008中排放限值的设置非常不合理,在实践中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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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国情的不同,各国对金属污染物的控制范围存在很大差异。如何科学地确定污染物控制的极限是首要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发达国家最严格的标准在我国不能直接用作标准,因此人们认识到,我们的标准是世界上最先进的标准之一,因为显然缺乏科学依据。可执行性是评价标准的决定性指标。否则,本标准的制定将毫无意义。

  差异的技术可行性的2.2个人控制范围

  这里的技术可行性,是指长期稳定和可靠的方式来实现合规性时,大规模工业生产(如处理数百吨每天,甚至几千吨的吨废水),不仅在实验室精密控制在可行的条件。目前,用于工业废水处理方法包括化学沉淀,离子交换树脂,反渗透,微生物处理的方法等。

  以含镍废水为例,研究了电镀废水处理工程规范(HJ2002/2010)中推荐的化学沉淀法、离子交换树脂法、反渗透法三种处理方法的技术可行性。

  2. 2. 1 化学沉淀法

  下GB 21900-2008,含镍的废水处理方法的化学沉淀达到0.5毫克/升或0.1毫克/升的标准。然而,根据化学分析的原则,这一目标就无法实现。镍元素的摩尔质量为58.69克/摩尔。在工程中,沉淀反应是小于目标浓度为10μmol/ L,一般认为已达到反应的终点。在Ni2 +的方面,10μmol/ L的相当于0.586 9毫克/ L。

  而根据溶度积原理,Ni(OH)2的溶度积(Ksp = 2 × 10−15)[7]与溶解度 s(单位为 mol/L)存在如下关系:s =(Ksp/4)1/3。由此可以计算出 Ni(OH)2的溶解度为 7.9 μmol/L,即溶液中 Ni2+的质量浓度是 0.463 6 mg/L。

  因此,采用化学沉淀法使含镍废水的镍离子达到GB 21900-2008“表2”规定的0.5mg/L的要求,但不可能达到“表3”0.1mg/L的要求,因为电镀废水中的Ni2以络合的形式存在,镍离子的实际含量高于理论计算值[8-9]。

  2. 2. 2 离子交换法

  使用处理的限制电平镍电镀废水是水解沉淀0.463 6毫克/ L。如果在治疗的随后通过离子交换的深度,所述离子交换树脂用氢,钠离子变换,洗脱,因为它是镍离子的浓度非常低在溶液中,镍离子可“盲”和“夹持”在钠离子的量在树脂中由层效应,导致离子交换过程的失败。

  2.2.3反渗透(RO)

  采用反渗透法对电镀园区的工业废水进行了处理和再利用,主要对分离的卤水进行浓缩和蒸发,并通过蒸馏水的回用形成混合盐结晶,从而实现危险废物的转移。当产水率为70%时,原水含盐量不能超过1000 mg/L、COD和100 mg/L,否则反渗透膜很快就会失效。然而,对于电镀园区的工业废水,为了满足这一设计要求,必须从原废水中去除钙、铁、铝等离子体。因此,反渗透法也不具备工业化生产的技术可行性。

  从工业的角度来看,常规的废水处理方法也难以实现“零排放”。当然,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人类创造更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的潜力。但最终上升到行业标准的技术,它必须是可靠的,稳定的,能够在工业生产技术的大规模投资,而不是还处于探索技术实验阶段,而在工业生产中,必须在经济上可行,合理的技术,而不是经济效益低的技术。

  2.3个人控制限度超过检测限度。

  GB 21900推荐了两种测定水质中镍的方法:水质中镍的测定(GB/T 11910≤,1989年)和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度法(GB/T 11912≤,1989年)。测定下限分别为0.25mg/L和0.2mg/L,不能满足0.1mg/L的要求。不推荐的检测方法有高成本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见表2)。普通污水处理站和环境保护监测站根本没有这样的设备,很难承担相关的检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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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 21900-2008标准,部分指标超过了大多数环境试验设备能力的检测限,不具备守法“强制执行”执法“业务”和检测设备,“可以判定性别。”在这台显示器就很难实现,这是等于标准的制定意义上的损失。

  2.4车间及生产设施排放控制不合理

  GB21900/2008在总排放口和车间或生产设施出口均有排放限值。总排放口是指电镀园区或电镀企业外部环境的排放口,必须严格控制排放限值,规定电镀园区或电镀企业对社会的环保责任。然而,"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的排放溶液没有直接排放,但也需要进行处理和部分循环。只有当处理达到排放要求时,排放溶液才会流出总排放口。因此,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的污染物限值是无意义的,相反,不利于生产过程中水的再利用,制约了废水处理过程的创新,也带来了巨大的不合理投入和管理成本。当然,还可以看到"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的监测点设置为防止稀释排放。这可能适用于独立的电镀企业,但对于具有集中式废水处理的电镀园区显然是不合理的。

  可能导致从当前标准3深刻的影响

  3.1要求的高标准,很难达到控制污染

  当废水排放标准要求过高(如电镀废水中铜的排放极限高于饮用水卫生标准)时,电镀企业甚至可以排放自来水,可能属于污水排放行为。现有电镀企业无论是否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都难以达到国家标准。这大大提高了企业的守法成本,损害了企业处理工业废水的积极性。2017年以前,一些企业只能在检查的时候停产,不检查时间,找出低成本的办法来查处各类环境保护部门的检查。这严重违背了制定排放标准的初衷,给污染物治理的有效实施带来了困难。

  3.2不切实际的标准,增加了环保督察执法部门的困难

  现有标准有些指标不具备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可行性,并没有强制执行。如果这些标准的实施,将有可能导致破产守法企业关闭,或环保督察流于形式。随着时间的推移,环保不能真正贯彻,污染行业继续关闭,污染,然后关闭,然后污染......等等,无限循环,污染控制,从来没得到解决。

  3.3电镀工艺的过度限制破坏整个产业链

  完整的工业系统是由不同的行业,不同的过程支持物中。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必然带来生活的增长比例中各行各业的协调。人为地施加限制或禁止特定行业或生产工艺,支撑整个产业的破坏,它很可能会导致断裂整个产业链,进而影响经济增长。它不能完成或实现并采用行业发展的标准的制约,同时也有损于科学和严肃性在一定程度上国家标准。

  4 关于修订现行标准的建议

  工业废水排放标准是判断排污企业是否违法的重要依据,是各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基本法律文件。因此,GB21900标准必须按照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和可执行性(或可操作性)的原则进行修订。作者认为,在生态环境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环境科学研究院应在相关行业协会的参与下,实际操作,形成专业标准研究小组,对标准进行修订。为保证本标准的科学性、公益性和公平性,拒绝直接利益的单位和企业参加。

  背景限制在我们的环境水污染物4.1实际的了解

  通常,河流、湖泊和海洋和其他地表水含有某些污染物。在最佳水质期测量的污染物含量是河流、湖泊和海洋的背景值。理论上,只要处理后工业废水中污染物的含量低于该背景值,就不会造成环境污染。所处理的工业废水达到饮用水或甚至高纯度水的水平的要求对于数百万吨的天然水体来说是无意义的,并且浪费了巨大的财政、人力和物力资源。因此,不同水环境下的背景值应该被认为是确定废水排放限值的科学依据,应作为判断是否造成环境污染的依据。为了保证背景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建议3~5个合格的测试机构应同时发布测试报告。如果差异严重,可选择国际知名的测试机构进行重新测试。

  4.2科学确定工业废水污染物控制限值

  在整个在最佳条件下国家各污染物的排放和后台数据能力的基础上,考虑到不同省市的实际情况,根据现有的和可能实现稳定可靠的工业应用地表水的广泛收集近期污水处理技术和设备,监控设备和检测的水平能力,环境监测机构,各级,以及大部分电镀企业的实际承受能力和处理能力,按照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和可实施的的污染物的控制限制的要求来研究和确定。

  4.3借鉴国外污水管理和监督的先进经验。

  2012年,中国表面工程协会组织了一次对美国环境保护局的访问,以了解美国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美国环境法律法规的目的是明确的:保护人类健康,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空气、水和土地。

  美国的环境执法要求形成威慑,让违法成本远远高于守法成本,创造人们选择守法而不是违法的良好氛围。

  美国环境保护局已经在全国或分执行外地办事处的区域官员超过75%,只有25%的总局办公室的官员,超过90%的审计工作由当地政府进行。地方政府要发展自己的环保法规,但不得低于标准联邦政府。排放标准规定的最高涨停,最高月平均限和长期平均最高设计极限(又需要增加),对排放法规的弹性,以控制公司的排放提供了实用的可操作性。此外,标准和环保法规的定期评估和修订,不能只考虑技术可行性,还要考虑经济上的可行性。只有的前提下,同时符合相关法规或标准两者的可行性是强制执行的。如果低于12%,执行率的规定,那说明这个要求是不合理的,应视为放弃或修改。

  具体来说,气体排放标准每8年评估和修订一次,而水和固体排放标准每5年修订一次。要收集先进国家工业废水排放标准和管理监督范例,开展与这些国家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相比之下,美国、日本和欧洲国家的污染物排放限值相差较大,也值得与国际同行探讨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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