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018年9月,住建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通知》,要求各地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修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制定要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排放去向和人居环境改善需求,按照分区分级、宽严相济、回用优先、注重实效、偏于管理的原则,分类确定控制指标和排放限值。
2019年4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排放控制规范编制工作指南(试行)》,指出尾水排放标准因地制宜,可适当放宽;鼓励优先选择氮磷资源化与尾水利用技术。同月,住建部发布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 将于2019年12月正式实施,标准中全面、系统地对设计水量和水质、污水收集系统、污水处理、配套设施、施工和验收、运行和维护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全国治理目标:到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13万个,经过整治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60%。
近代中国农村社会发展经历了三个进程:(1)早期:人民公社、包产到户、农民工进城;(2)发展:土地流转、城镇化;(3)现阶段:基于“两山论”的生态文明理念,建设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实施振兴乡村战略。农村生活污水存在以下几个特点,使得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难度较大。
(1)污染源总量惊人、分布散乱我国约70万行政村,自然村更庞大,农村人口8亿,按人均生活用水100升,排放系数0.8计,日累计生活污水0.64亿吨,相当于6400万吨/日,64个百万吨级的WWTP,占全国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的30%-32%。
(2)污水处理率低自然村居住分散,卫生问题导致环境问题,污染源相当分散,在村落“小聚集”、无序发展后没有顾及到产生的问题,目前我国农村污水处理率仅为34%~13%) 而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1.97%,未经处理的污水随意排放,对农村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3)农村种养业量大据《全国环境统计公报(2015)》显示,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高达1068.6万吨万吨,占比全国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48.06%;农业源氨氮排放量高达72.6万吨,占比全国废水中氨氮排放总量的31.6%。
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的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环节,关系着农村人员的幸福生活,农村水污染综合治理是我国5-10年环境保护“主战场”之一。
现状问题
(1)缺乏相关标准、规范和规划指导缺少全国性的农村污水排放标准,缺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相信随着住建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发文,将会一一得到解决。
(2)农村污水治理技术繁多,缺少适用技术指南农村人口分布分散,情况千差万别,在没有统一的适用技术(指南或推荐)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无法选择和辨别技术工艺的优劣。
(3)处理水量与处理能力不相匹配农村地区,“老小村”、“空心村”的现象普遍,而目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均处理量大多按照农村户籍人口设计,到人口流动问题考虑不足,实际运行过程中普遍存在因收集水量少而导致运行负荷偏低甚至无法运行的现象(另外一个原因是收集管网建设不完善),由此导致了建设维护成本增加、资源浪费的问题。
(4)污水污水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资金短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属于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其建设、运营、维护以及监管均需要长期、持续地投入大量的公共财政资金,农村地区无法承受。
发展方向
(1)实现污水源分离,开展资源回收及处理技术方案。
(2)智慧化管控技术应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数量多,分布散,当地又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因此,传统的值守进行运维管理不现实,为此,应借助“物联网”技术打造村镇水务云平台,来实现智慧维管,即通过在线仪表,实现远程在线监控、无人值守和就地、远程控制相结合智慧管控。通过智慧管控平台技术能实时掌控厂站运行状况,实现人、车、物的优化调度,减少日常人员投入,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从而提高处理设施的运营效率,从管理上助力农村污水治理。本文根据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工程技术中心骆其金高级工程师、广州市创景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刘成林总经理和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设计三院朱世泰高级工程师在广州环博会同期“2019华南地区农村污水治理技术研讨会”论坛上的发言整理而成,如有不当之处,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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